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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書和裁定書的區別具體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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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決書和裁定書的區別具體是什麼
裁決書和裁定書的區別具體是什麼
區別就是,法院出具的裁定書,是經過調解的,行政裁決書和裁定書沒有上訴的機會,而法院出具的判決書,有一方不服的話,可以提起上訴。不管是法院判決書還是法院裁定書,都是司法機關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檔案對於判決書或者裁定書所涉及的原被告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文書執行。
一、判決書:
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最高人民法院釋出新規: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從2014年1月1日起在網際網路全面公佈,除涉及國家機密、個人隱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晒”的4類判決書外,公眾均可隨時查閱。
二、裁定書:
即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和執行民事判決的過程中,為保障訴訟的順利進行,就程式問題作出的書面處理決定,是應用寫作中常見的一種文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