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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審理期限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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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審理期限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相關機關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暫不羈押的處理。它通常對犯罪較輕,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對其行動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採用。一般由公安機關執行。但要想取保候審相關行為人是需要符合相關條件並按照相應的取保候審流程進行取保候審申請的,申請成功後在取保候審期間行為人也是需要遵守相應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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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審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綜合上面所說的,取保候審也是屬於刑法的一種,在取保期間一般都是不能離開本地,而取保候審與領結婚證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只要公民是屬於合法的,那麼就可以進行辦理,所以,作為一個合格的公民是千萬不要犯錯的,不然會影響到自己以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