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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離婚條件是什麼 | 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 閱讀(2.13W)
法定離婚條件是什麼,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定離婚條件是什麼,法律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
法定的離婚條件包括:
1、訴訟離婚的,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男方起訴的,女方不是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2、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有進行合法的結婚登記,夫妻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議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