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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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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法律規定是什麼
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法律規定是什麼
解除合同的法定條件法律規定是: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可能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時履行,使合同失去意義。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將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的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