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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攤銷申請表需要誰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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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攤銷申請表需要誰蓋章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為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事人雙方應當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領取《房屋租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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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資訊申請表需要怎麼填寫呢?

辦理房屋租賃證的具體操作程式:   (1)出租人或承擔人提供上述有關證件,向房屋所在地的區房地產市場提出申請領取《房屋租賃合同》;   (2)租賃雙方將《房屋租賃合同》逐條進行填寫,雙方簽定蓋章後,送交申請單位;   (3)區房地產市場派員對租賃房屋進行實地察看、評估;   (4)發給《房屋租賃證》;   (5)由出租房、承租方交納0.5‰的交易手續 ,這就是房屋租賃資訊申請表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