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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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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離婚手續辦理流程
請問辦理離婚手續都要哪些證件?
夫妻雙方辦理離婚手續需要的證件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