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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承諾擔保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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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承諾擔保的效力
借款合同中的擔保條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中的保證條款規定如下: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借款合同主要條款有哪些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其中,提供貨幣的一方稱貸款人,受領貨幣的一方稱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