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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籤標識監督檢查和整改規範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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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籤標識監督檢查和整改規範的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於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籤標識監督檢查和整改規範的通告

為規範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籤標識,落實《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6號)有關規定,2016年12月,食品藥品監管總區域性署開展了為期一年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籤標識規範和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頒佈單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撤銷)

文       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通告2017年第202號

頒佈時間:2017-12-08

實施時間:2017-12-08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檔案

一、在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共檢查生產企業126家次、經營單位21.1萬家次。檢查發現的問題主要有:一是部分產品名稱含有“金裝”“金牌”等字樣;二是部分標籤標註的原輔料來源使用了“全進口奶源”“源自天然牧場”“生態牧場”等模糊資訊;三是部分企業用“零新增”“不新增香精香料”等字樣強調含量聲稱;四是個別企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

二、針對上述問題,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立案查處253起,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5604餘份,並要求在2018年1月1日前完成標籤標識整改任務。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按照配方註冊有關規定,對提交的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註冊申請標籤樣稿進行了嚴格稽核。

三、嬰幼兒配方乳粉配方註冊管理過渡期將於2017年12月31日結束,嬰幼兒配方乳粉生產企業要按照配方註冊稽核通過的標籤樣稿,抓緊完成標籤標識整改工作。過渡期結束後,不得生產標籤標識不符合配方註冊要求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四、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繼續加大對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籤標識的監督檢查,發現2018年1月1日之日起生產的嬰幼兒配方乳粉標籤標識不符合配方註冊要求的,要依法嚴肅處理,並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