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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醉駕處理的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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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醉駕處理的流程是什麼?

第一次酒駕處罰首先是需要到相關部門繳納罰款,然後該醉駕的駕駛員會被責令到車管所學些與駕駛有關的法律規定,在學習的過程之中會被安排考試,若是考試通過的,會獲得一個反饋憑證,然後在處罰期限屆滿後,可以帶著該憑證等相關法律,到交警部門提出想要取回駕駛證的請求。

第一次酒駕處罰流程具體如下:

(一)憑執勤民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罰款單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違法處理大隊業務視窗製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處罰決定書”。

(二)憑“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車輛管理所進行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後,車輛管理所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俗稱筆試);考試合格後,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將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累積記分分值清除併發放《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資訊反饋通知書

(三)憑《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資訊反饋通知書》到違法處理大隊窗交費,發票保管好,到返還駕駛證時需要作為交款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醉酒的行為一旦被發現,不管被發現時是否發生了交通事故,交警首先會採取適當的措施讓駕駛員醒酒,然後警員會根據實際情形做出是否需要吊銷駕駛員的駕駛證的決定,最後需要判斷醉駕的行為是否入罪,若是沒有入罪,在責令對方罰款之後,一般就可以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