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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著醉駕怎麼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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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著醉駕怎麼處理流程?

一、存在著醉駕怎麼處理流程?

醉駕處罰流程如下:

醉駕處罰第一步:抽血。等待驗血報告,大約四到五天時間。(根據當天酒醉狀態,在血液報告沒出來前,需找關係的抓緊時間)

醉駕處罰第二步:通知拿驗血報告(交300元驗血費)。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於80/mg的為醉駕,處罰結果:掉扣駕證六個月,罰金2000元。酒精含量大於80/mg的為醉駕,處罰結果:掉銷駕證,五年禁考駕證,由交警移交檢察法,提起公訴。

醉駕處罰第三步:交警隊告知戶籍派出所,辦理取保後審(需交10000元保證金)。由派出所指定辦理GPS手機號,並保持隨打隨接狀態。此程式快點一天辦完,慢點兩天,根據個人情況,每天月26號到所裡報到,並手寫一份思想彙報。

醉駕處罰第四步:案件將會轉交給檢察院。等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約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時間。

醉駕處罰第五步:檢察院下達起訴書。

醉駕處罰第六步:等待法院開庭宣判,十天到半個月。

醉駕處罰第七步: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由法院委託司法局做社會調查,同時到司法局報到。

醉駕處罰第八步:司法局受權當地司法所做調查,視情況而定,快點兩天,慢就不好說了。

醉駕處罰第九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調查報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議,法院根這些調查定刑。約要三到四天。

醉駕處罰第十步:法院下達判決書。

醉駕處罰第十一步:拿著判決書,找交警隊辦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後審,再憑保證金票居,到市局退還保證金。

醉駕處罰第十二步:服刑。整個事件帶服完刑。

二、醉駕入刑新標準是什麼?

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醉駕駕駛機動車上路的,不管有沒有造成一定的實際損失,只要有這樣的行為,那麼就會被定為是危險駕駛罪。

醉駕入刑新標準:駕駛員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同時開車上路。

前款規定的“道路”“機動車”,適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

現實生活當中,有一些人喝完酒之後,仍然不顧自身和他人的安危,駕駛機動車輛。在這種情況之下,必須要對此進行嚴厲的處罰,才能夠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因此一旦發現醉酒駕駛需要抽血檢驗,之後,根據血液酒精含量來進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