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醉駕>

醉駕檢察院通知續保後做什麼?

醉駕 閱讀(2.46W)

醉駕檢察院通知續保後做什麼?

一、醉駕檢察院通知續保後做什麼?

取保候審是有時限的,一般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假如先期取保候審時間到期,需要繼續取保候審,就必須“續保 ”。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後,對於需要繼續取保候審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對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取保候審的期限應當重新計算並告知犯罪嫌疑人。

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採取保證人擔保形式取保候審的,如果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不願繼續擔保或者喪失擔保條件,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收到保證人不願繼續擔保的申請或者發現其喪失擔保條件後的三日以內,責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或者變更為其他強制措施,並通知公安機關執行。公安機關在執行期間收到保證人不願繼續擔保的申請或者發現其喪失擔保條件的,應當在三日以內通知作出決定的人民檢察院。

二、取保候審是針對哪些犯罪嫌疑人的?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三、保證人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醉駕涉及到的刑事處罰是拘役,在取保候審的條件中,對於犯罪嫌疑人,家屬可以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有時候,檢察院會送達續保通知書,這意味著案件在審查起訴階段,還沒有查明,家屬要配合辦理手續,繼續繳納保證金。當然,取保候審有期限要求,到期後應當變更措施或者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