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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醉駕車被扣了怎麼提車

醉駕 閱讀(3.31W)

因為醉駕車被扣了怎麼提車

一、因為醉駕車被扣了怎麼提車?

醉駕被扣車之後其家屬可以憑藉合法的證件到扣車的交警隊去提車,因為交警隊扣車的時間不可能直接等到醉駕的駕駛員服刑完畢。所以,在駕駛員被採取強制措施之後,肯定就只能讓駕駛員的家裡人到交警隊去領車了,由家屬代去領車,需要的證件可問詢交警隊的工作人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非機動車,應當當場出具憑證,並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被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逾期不來接受處理,並且經公告三個月仍不來接受處理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二、交警處理醉駕的程式是怎樣的?

1、警察對有酒後駕駛嫌疑的當事人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進行檢測,初步判定駕駛人是否達到醉駕程度。

2、呼氣檢測結果達到或者超過醉酒駕駛標準的,對違法嫌疑人進行抽血檢驗體內酒精含量,通過更準確的測量方式出具測量結果。

3、血液檢驗報告顯示違法嫌疑人體內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準的,作為刑事案件立案偵查,通過測量結果再進行不同的偵查方式。

4、對犯罪嫌疑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並對犯罪嫌疑人作出吊銷駕駛證行政處罰,醉駕事實被查清後,依法移送起訴。

三、醉駕要判刑嗎?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

因此,只要是機動車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並且開車上路的,那麼就能夠依法判刑。

事實上,工作人員到時候自然就會把提車的時間通知醉酒駕駛的駕駛員及其家屬的.交警隊當時就扣車這是必然的結果,不管有沒有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都不可能再讓駕駛員繼續開回去了.不需要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幾乎第二天就會通知其家屬來領車,需要調查取證的,可能扣押的期限會有所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