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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醉駕到檢察院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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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醉駕到檢察院填什麼

一、一般醉駕到檢察院填什麼

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檢察院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審查起訴的必經程式,不必害怕。由於危險駕駛罪是社會危害性較小的輕罪,應該判處拘役,且拘役最長期限才6個月,而刑事訴訟的跨度時間又比較長,為了避免出現判決的刑期少於羈押的期限,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在辦理危險駕駛罪時,一般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只有到了審判階段,在判決前後,如果不判處緩刑的話,法院會對被告人進行收押。《刑法》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三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意見,並記錄在案。辯護人、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

二、醉駕到檢察院之後該怎麼辦?

一般到檢察院一般會進行審查起訴。這種小案子,一般這個階段不會太久。十天半個月的。到法院以後,法院再審查案卷,也不會太久。總共一個月左右出判決。這樣的案子一般看地方以往判例。縣裡的公檢法都商量過,上級法檢也發過檔案,不許判緩刑。不過就算不判緩刑,一般就是拘役幾個月,去改造改造。問題不大。當然有的地方會判緩刑。可以看看當地的以往判例。這個可以自己去網上查詢最近的判決書。不用請,這都是冤枉錢。總之,一個地方一個規矩。如果以往判例都判實刑的話,建議也不要去法院找關係託人了。

綜上所述,酒駕也是一種刑法,被執法人員查明後,需要移送當地檢察院,檢察院也需要通過核實,以確保其真實性一個案例,所以,酒駕是我們絕對不能犯的事情。只有遵守交通法規,我們才能鼓勵各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