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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酒駕判刑一般需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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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酒駕判刑一般需要多久?

如果酒駕判刑一般需要多久?

可能判處拘役六個月。

1.醉酒駕車最長的可判拘役六個月。只是酒後駕車,未達醉酒狀態的,不判刑,而是予以行政拘留十五天,罰款2000元,扣12分,吊銷駕駛證六個月,兩次以上吊銷駕駛證。

2.根據我國《刑法修正案》(八)的相關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此時需要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屬於醉酒駕駛。醉駕駕駛機動車上路的,不管有沒有造成一定的實際損失,只要有這樣的行為,那麼就會被定為是危險駕駛罪。

二、判刑之後可以爭取監外執行嗎?

適用情形符合的,有機會爭取監外執行。

1.暫予監外執行,是指對於被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於符合法定情形,不適宜在監獄或者拘役所等場所執行刑罰,暫時採取不予關押的一種變通執行方法。這一制度的設立體現了中國懲罰罪犯與改造罪犯相結合和人道主義的刑事政策,有利於對罪犯的教育、感化、挽救。

2.《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對暫予監外執行條件作了明確規定:“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罪犯有嚴重疾病需保外就醫。罪犯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嬰兒。哺乳期限按嬰兒出生後1年計算。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3.暫予監外執行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在交付執行前,由人民法院決定的;另一種是在交付執行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4.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 對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一)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

(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適用暫予監外執行不致危害社會的。

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項規定情形的,可以暫予監外執行。

對適用保外就醫可能有社會危險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對罪犯確有嚴重疾病,必須保外就醫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診斷並開具證明檔案。

在交付執行前,暫予監外執行由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決定;在交付執行後,暫予監外執行由監獄或者看守所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機關或者設區的市一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

如果適用情形是符合的,判刑之後也是可以爭取監外執行的。這一制度的設立是為了懲罰罪犯與改造罪犯相結合。並且發揚人道主義的刑事政策。使罪犯可以感恩和悔罪,監外執行需要由人民法院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