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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肇事逃逸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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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肇事逃逸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

一、醉駕肇事逃逸自首可以從輕處罰嗎?

有自首情節的話可以從輕處罰,從輕處罰的幅度沒有明確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的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一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1)犯罪後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場,在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

(2)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

(3)在司法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

(4)因特定違法行為被採取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主動向執行機關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為的;

(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體現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動性和自願性。

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哪些行為屬於肇事逃逸?

1、明知發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當事人駕車或棄車逃離事故現場的;

2、交通事故當事人認為自己沒有事故責任,駕車駛離事故現場的;

3、交通事故當事人有酒後和無證駕車等嫌疑,報案後不履行現場聽候處理義務,棄車離開事故現場後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未報案且無故離開醫院的;

5、交通事故當事人雖將傷者送到醫院,但給傷者或家屬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聯絡方式後離開醫院的;

6、交通事故當事人接受調查期間逃匿的;

7、交通事故當事人離開現場且不承認曾發生交通事故,但有證據證明應知道發生交通事故的;

8、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未經協商給付賠償費用明顯不足,交通事故當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實資訊,有證據證明其強行離開現場的。

其實,就算是犯罪嫌疑人逃逸了,根據現在的刑事偵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面臨法律的制裁也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所以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對犯罪嫌疑人是來說最理智的選擇。在此期間也可以積極跟受害人協商賠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