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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找找支隊長可以嗎 | 怎樣進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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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找找支隊長可以嗎?怎樣進行處罰?

在我國有各種各樣的刑事和民事的處罰,醉駕作為一種常見的道路安全處罰。多用於酒後進行駕駛機動車的人員,這類人員不顧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和幸福。違法進行駕駛機動車,下面就醉駕找找支隊長可以嗎怎樣進行處罰,這類依靠關係解決事情的問題為大家進行講解。

不用直接找支隊隊長辦理,直接到當地的交警部門也就是給予處罰的部門去處理酒駕就可以了,被約束至酒醒之後繳納罰款,根據具體情節以及相關處罰六個月之後在來交警部門來領駕照就可以了。

《道路交通安全法》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暫扣三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五百元罰款;醉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二千元罰款。一年內有前兩款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行為,被處罰兩次以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後駕車不僅是對他人生命的漠視,也對自己的生命的不尊重,更危害著公共安全

依照我國《刑法》規定,酒後駕車肇事達到法律規定的標準,就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我國《刑法》第在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酒後駕駛機動車輛,發生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駕和醉駕處罰新規定

1、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醉酒駕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4、醉酒駕駛營運車輛,由公安機關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重新取得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車輛。

5、酒後或醉酒駕駛,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對於這類人群我國的相關辦案單位會對其進行強制性行政處罰的手段,防止當事人進行權錢交易,影響我國的正常辦案程式和處罰規定。對我國的執法系統和社會風氣都帶來了一定的影響。駕駛者還是安全駕駛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