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網約車新規出臺後其嚴格性讓人驚訝。其中各省市的營運網約車違章扣分的規定各不相同。廣州市作為較早開放的城市其網約車的規定可謂是最嚴厲的。廣州市對於那些隨意拋棄乘客、違章駕駛等不誠信不靠譜的行為進行嚴厲的扣分處罰。重者要重新學習駕考。下面就是小編整理的有關廣州營運網約車的相關規定。
2017年9月21日廣州市交委印發《廣州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違章記分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詳細列明瞭營運網約車違章扣分細則。《辦法》根據違章行為的嚴重程度,單次記分的分值,分為20分、10分、5分、3分、2分五種。
一、單次記20分 如:洩露乘客資訊
網約車駕駛員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失效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或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轉借、出租、塗改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超越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核定範圍,駕駛巡遊出租汽車從事經營活動;
接入未取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公司,提供運營服務;
將車輛交由未取得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的人員營運;
將個人所有的網約車交由他人營運;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暫扣,仍繼續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仍繼續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違法使用或者洩露約車人、乘客個人資訊。
二、單次記10分 如:故意繞道行駛
網約車駕駛員對舉報、投訴其服務質量或者對其服務作出不滿意評價的乘客實施報復行為;
破壞或者改裝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等營運、監管裝置;
未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報備註冊,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
未經乘客同意,搭載其他乘客;
途中甩客;
故意繞道行駛;
違規收費;
違反規定巡遊攬客;
不配合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市城市客運管理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未經約車人或乘客同意、無正當理由未按承諾到達約定地點提供預約服務。
三、單次記5分 如:不按照規定提供發票的
網約車營運、監管裝置功能故障、損壞,未排除故障仍繼續營運;
進入巡遊車專用候客通道、站點輪排候客;
網約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
在載客狀態時承接其他預約業務;
未處理交通違法記錄達到3宗。
四、單次記3分 如: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的
網約車駕駛員不按照規定使用文明用語;
車容車貌不符合要求;
未按規定設定或擅自改動網約車服務標誌。
五、單次記2分 如:駕駛員未攜帶兩證的
網約車駕駛員未按照規定攜帶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未按照規定攜帶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不按照規定使用網約車相關裝置;
在車內懸掛或者放置影響行車安全的設施裝置;
在車廂內吸菸或向車外拋物、吐痰;
不根據乘客意願升降車窗玻璃、使用音響、視訊和空調等相關服務裝置。
六、廣州市營運網約車違章扣分的記分週期是多久?怎麼清零?
每年8月1日至次年7月31日,每個記分週期內記分累積計算。
兩種以上違章分別記分
違章記分與對網約車駕駛員的違章行為進行糾正、處罰等處理行為同步執行。網約車駕駛員單次違章行為有兩種以上違章情形的,應分別記分。
如果網約車駕駛員對處理決定不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後,經依法裁決變更或者撤銷原處理決定的,或者主管部門發現依法應予撤銷、並已撤銷原處理決定的,相應記分分值予以變更或者消除。
累積<10
一個記分週期期滿累積記分10分(不含10分)以下的,該週期內的記分分值自動清除。
20>累積≥10
一個記分週期期滿累積記分達到10分(含10分)以上不足20分的,駕駛員參加完成18學時專項繼續教育後,該週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清除。
累積≥20
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20分及以上的,駕駛員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基礎知識考試合格後,該週期內的記分分值予以清除。
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再次達到20分及以上的,除參加網約車駕駛員從業資格全國公共科目和區域科目基礎知識考試外,還須參加區域科目應用能力考核。
網約車的初出現大大改變了人們的出行方式,減少了人們的出行時間。但是網約車總是讓人感覺不安全,畢竟這些車輛都沒有機構的認證也沒有責任的具體承擔者。所以人們對於網約車還存在著一些偏見。但是隨著營運網約車違章扣分的規定相繼出臺之後,人們在相信他的合法地位的同時也相信國家對於車輛的嚴格管控是值得信任的。這促進了網約車的進一步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