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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電瓶車和三輪車相撞如何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1.46W)

這需要看交警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才能確定雙方的責任範圍。

如果電瓶車和三輪車相撞如何劃分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程式

1、報警和受理

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於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應當儘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對於重大,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還需其他部門幫忙,比如醫療救護部門。交警趕赴現場後,首先要對現場進行處理,儘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對於適用一般程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還要進行現場勘查。

3、認定與複核

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並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如有異議的可以向上級機關申請複核。

4、處罰執行

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損害賠償調解

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當事人不同意調解,或者在法定的調解期限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訴,以此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條同車道行駛的機動車,後車應當與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一)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的

(二)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的

(三)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四)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的。

一般電動三輪車是肯定屬於機動車的,不管是三輪車還是電瓶車只要上路了,都要遵守交通法則,發生相撞的事故的時候,可以等交警來劃分責任方,由違反交通法則的一方承擔主要責任,進行相關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