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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應訴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1.32W)

交通事故應訴提交的資料有哪些

不管是在怎樣的訴訟當中,證據和訴訟時效都是很重要的內容,關係著法院對案件的判決,對於交通事故訴訟來講同樣如此。那麼在交通事故訴訟中,當事人該提供哪些證據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做詳細介紹。

一、交通事故應訴提交資料

(一)民事起訴狀,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

(二)證據材料,主要包括:

1、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病歷和診斷證明;

2、醫療機構出具的誤工時間證明、工作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

3、用以證明交通費的正式票據;

4、受害人及近親屬的戶籍證明,如受害人系農村戶口,提供發生交通事故時已在城鎮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5、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傷殘的證明;

6、被扶養人與受害人系近親屬的證明,以及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證明;

7、其他證據材料,以上證據材料需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做相應增減,並按民事起訴狀的份數提交給人民法院。

(三)還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證影印件或者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等材料。如委託律師代理,需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簽署。

二、交通事故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的含義

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於一定期間內不行使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民事權利的請求權,就喪失該請求權的法律制度。也就是說,權利人雖然享有要求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但權利人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間內行使,否則權利人就喪失了該請求權。

(二)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如下:

1、輕微交通事故以事故發生之日開始計算時效期間。因為現實生活絕大多數的交通事故屬於輕微事故,這類事故事實往往比較清楚,受害人的財產損失比較小、受傷比較輕,事故認定書一般當場或5日內就製作出來並送達給當事人。自當事人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一年訴訟時效開始起算。

2、對於受害人身體受到傷害比較嚴重,需要住院治療,甚至需要後續治療的,訴訟時效應自治療終結之日或損失確定之日起算。沒有構成殘疾的以治療終結之日開始計算;構成殘疾的,以傷殘評定之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

上文中,小編詳細為大家介紹了交通事故訴訟證據以及訴訟時效的內容,希望可以幫助你順利的進行訴訟,為自己爭取更多的合法利益。要是你有需要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線上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