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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續治療費另行起訴可不可以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1.31W)

交通事故後續治療費另行起訴可不可以

一、交通事故後續治療費另行起訴可不可以?

交通事故後續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二、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訴有哪些費用?

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訴,需要交訴訟費、鑑定費(訴訟前已經鑑定且對方認可結果的除外)。因為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大部分都涉及到司法鑑定,而具體賠償數額,如誤工、護理、營養、後續治療、殘疾補償金等費用都是依照鑑定結論計算得出的,因此大部分案件需要司法鑑定。而提起訴訟的通常又是被撞的行人,因此他們對大部門需要鑑定的事項負有舉證責任,也就是說他們需要通過法院委託鑑定機構進行鑑定(訴訟前已經鑑定且對方認可結果的除外),所以還要根據委託鑑定的專案預交鑑定費。最後根據鑑定結論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從而引起訴訟費用的變化。

訴訟費是按照我們提的金額計算還是按照法院判的計算。訴訟費按照當事人主張的數額計算,當事人提出一個數法院才會去審理這個數額是否合理、合法,繼而做出判決。如果合理合法就全部支援,否則就只支援合理合法的數額,而這其中的差額是不會退給當事人相應的訴訟費得,這也是所謂的訴訟風險。

三、後續治療費訴訟時效怎麼算起?

後續治療費訴訟時效為一年。可以待實際發生時起訴,也可以在還沒有發生室進行法醫鑑定後起訴。 時效應在實際發生後開始計算起始日。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其訴訟時效為一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發生了交通事故後,先期肇事方會承擔傷者治療的費用,但是傷者的傷勢並沒有完全的回覆,後期還需要接受治療,但是對於治療的費用肇事方會推諉不承擔,可以在訴訟時效期內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