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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打官司費用多少?

交通事故訴訟 閱讀(1.06W)

交通事故打官司費用多少?

交通要是造成的損害比較大,而當事人又一直爭論不下的話,此時最好向法院提起訴訟,以打官司的形式來解決。而此時不可避免的會涉及到一些費用,那交通事故打官司費用多少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打官司費用多少

訴訟費:

(一)案件受理費

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申請費

申請執行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仲裁機構依法作出的裁決和調解書,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判決、裁定以及國外仲裁機構裁決的,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沒有執行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元至500元;

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超過1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超過5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1%交納。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被告提起反訴、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決定合併審理的,分別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依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按照不服原判決部分的再審請求數額交納案件受理費

律師費:

律師與委託人簽訂代理合同,收費是以雙方協商為準的,但這並非是說代理費收取沒有標準。各地均會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作為雙方簽訂代理合同時代理費收取的參考。

一般來說,律師收費是根據涉案標的額及案件複雜程度按比例進行收取,一般是按照所請求賠償數額的5%左右收費,但具體還需要協商決定。

二、交通事故怎樣起訴

交通事故起訴程式如下:

(一)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後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後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傳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佈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證人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證據。

(4)宣讀鑑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後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後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普通程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子。

注:一審普通程式結束後,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式。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剝奪。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的交通事故打官司費用多少的內容,其中主要包括了訴訟費與律師費,訴訟費會根據涉案的財產金額確定,而律師費則可與所要聘請的律師協商。如果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