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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購買交強險賠償法律規定是什麼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89W)

一、未購買交強險賠償法律規定是什麼?

未購買交強險賠償法律規定是什麼

機動車未購買交強險的,由機動車車主在交強險範圍內先行賠付

交通安全法規定交強險範圍內由保險公司賠償,如果對方車主違反規定,沒有投保的話,責任在車主,應由保險公司承擔的這一部分,就由車主承擔。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

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車輛不投保交強險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不投保交強險後果是很嚴重的,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應當投保交強險,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規定投 保交強險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權扣留機動車,通知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規定投保,並處應繳納的保險費的2倍罰款。

三、什麼是交強險?

交強險全稱為機動車交通強制保險,《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它是新出臺的一個險種,也是我國第一個法定強制保險,所有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都必須投保交強險。交強險執行全國統一責任限額、統一基礎費率和統一保單條款。

四、交強險的保險範圍是什麼?

(一)、保險物件

1、賠償物件

對受害人的的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予以賠償。

2、不能獲得賠償的人

本車車上人員及被保險人的受傷和財產受損不能得到賠償,交通事故發生的瞬間,只要不在車上受傷,同樣可以取得賠償。

(二)、保險時效

交強險的賠償時效為兩年,從權利受到侵害時起計算,一般操作可以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下來後開始計算。這裡要注意區分人身傷害的。人身傷害時效為一年。

交通事故的賠償跟當事人有沒有買交強險根本就不衝突,對於交通事故當中的受害一方來說,不會因為肇事者沒有購買交強險就影響到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儘管交強險是有責無責都賠償,但保險公司也絕對不會在當事人都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下,主動承擔賠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