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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通事故誤工費的鑑定是怎麼規定的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72W)

公安部交通事故誤工費的鑑定是怎麼規定的

一、公安部交通事故誤工費的鑑定是怎麼規定的?

鑑定機構只能對誤工的期限進行鑑定,誤工期限的鑑定,是依據公安部發布的《人身損害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評定規範》進行鑑定,不同的傷,不同的個體,根據損傷的恢復情況,期限可能會有所差別。具體要根據法醫審查所有資料以後並對傷者檢查以後才能確定誤工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1、在一起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個以上重傷的;

2、在事故中雙方都有責任,負同等責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財產損失的,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賠償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沒有能力賠償的。

4、在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事故導致一人以上重傷,並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沒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車子有問題,沒有及時修理並駕駛的;

(4)知道是沒牌子或者是報廢的車還駕駛的;

(5)駕駛的車有嚴重超載的情況;

(6)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只要滿足以上情況任何一種的,公安部門應該馬上立案追究刑事責任。一般交通事故案件是否立案,一是要分清楚事故責任,還有一點兒是要看是否符合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如果只是普通的違章行為,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是不構成犯罪的,不用立案。

事實上,就誤工費的這個問題根本沒有必要專門申請司法鑑定,單純的針對誤工時間來說,可以證明誤工時間的證據材料是非常的多的,用人單位都可以給員工開誤工時間的證明,還有就是醫院的出院小結,這些都是誤工時間的直接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