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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費時間司法解釋是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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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誤工費時間司法解釋是怎麼規定的?

一、交通事故誤工費時間司法解釋是怎麼規定的?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誤工時間的證據內容包括:

1、正常情況下,根據醫療機構的醫囑。即醫療機構應當簽發醫囑,提出休息時間、需要營養和護理的時間建議;

2、工作單位可出具受傷人員誤工時間的證明;

3、可申請司法鑑定機構對誤工期長短進行鑑定,憑鑑定文書確定誤工時間。

二、誤工費的賠償範圍包括哪些方面?

誤工費的賠償範圍實際上就是誤工損失的範圍。是指受害人因暫時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而無法從事正常工作或勞動所導致的收入損失。實踐中主要表現為因無法從事原有的工作或勞動而遭受的實際收入的損失和因喪失一個確定的工作機會而遭受的收入損失以及受害人為避免收入損失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在司法審判實務中,為了使受害人在治療期間仍能夠維持基本的收入狀況,一般將誤工損失的認定為受害人的整體收入狀況為依據,而不應將基於一時一地的勞動合同的報酬認定為誤工損失。但如果這種臨時性、隨機性的勞務收入構成受害人收入的主要來源的話,由於此類收入的不固定性,應將此類受害人確定為無固定收入者,並按無固定收入者的誤工費計算標準予以計算。

三、誤工費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1、受害人工資高於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且能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按實際減少的勞動報酬計算,即月平均工資÷30天×誤工天數;

2、若受害人不能提供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或工資與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相當,按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計算誤工費,即當地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60×誤工天數。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發生,受害人是普通職工的話,在治療傷情期間耽誤工作,工資少發,針對誤工的收入減少情況,其可以向責任方索賠。誤工費的計算,主要是確定日收入和誤工的具體時間。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誤工時間可以計算到定殘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