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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分配標準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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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分配標準的內容

在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我們一般會涉及到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分配的問題,這也是一個比較容易引起糾紛的問題。那麼,大家知道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分配標準是什麼嗎?法律上有沒有哪些相關的規定呢?下面,小編會為大家帶來死亡賠償分配標準的知識。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分配標準

在立法上,除了《保險法》第64條明確規定被保險人死亡後,在沒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現法定情形時,保險賠償金為遺產。此外,我國很多法律、法規雖然也都規定了死亡賠償金,但這些規定對賠償金的性質及歸屬並沒有明確。

依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繼承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定:公民可繼承的其他合法財產包括有價證券和履行標的為財物的債權等。第四條規定:承包人死亡時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對承包所投入的資金和所付出的勞動及其增值和孳息,由發包單位或者接續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價、補償、其價額作為遺產。從法律對死亡賠償金的規定分析,它既不是對死者財產損失的賠償,也不是對死者生命的賠償,也就是說死亡賠償金不是對死亡者本人的賠償,因此,該賠償金不應認為是死者的遺產。死亡賠償金的目的是對死者近親屬由於失去親人而產生的精神損害的補償,並不包括對其他損害的賠償。

交通事故死亡後所取得的死亡補償金雖不是死者的遺產,實踐中一般參照《繼承法》由死者的繼承人依法繼承。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死者死亡後,其繼承人沒有放棄繼承權的,視為接受繼承,因此其遺產在死者死亡後即轉化為繼承人的共有財產。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為死者的近親屬,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損失的賠償,其性質是財產損害賠償,而不是精神損害賠償。

死亡賠償金是基於死者的死亡,而對死者近親屬所支付的賠償,接受賠償的主體是死者的近親屬,不是死者本人,因此死亡賠償金不屬於死者的遺產,不能依據《繼承法》第十三條確定的遺產分配原則進行分割,應根據與死者關係的遠近和共同生活的緊密程度合理分配。

綜上所述,關於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分配標準,首先,死亡賠償金不應認為是死者的遺產。它是對死者的近親的一種賠償。隨意它的分配是不能完全按照遺產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的。它的分配應該是看跟死者的關係的緊密與否來起到一定的決定作用,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江蘇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