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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1.75W)

職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職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工傷怎麼賠償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於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後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於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於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5、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發生的交通事故;

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線路上發生的交通事故;

第三,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

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六款的規定,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勞動仲裁三個階段,而其具體賠償數額取決於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級別。

綜上所述,單位職工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應當是在上下班的合理時間段,上下班必經路線,不是本人責任或者不是本人主要責任,必須是機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已經賠付死亡賠償的,工傷保險不再支付喪葬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