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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交強險處理流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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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交強險處理流程是什麼?

一、交通事故賠償交強險處理流程是什麼?

交強險申請理賠如涉及第三者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險人應先聯絡120急救電話(如有人身傷亡),撥打110交警電話,並撥打保險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報案,配合保險公司查勘現場,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保險公司支付或墊付搶救費。

保險公司應自收到賠償申請之日起1天內,書面告知需要提供的與賠償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自收到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作出核定,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

對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對屬於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後10日內,賠付保險金。

二、交強險賠償限額

◆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有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5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80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6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2萬

◆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前的標準)◆無責任的限額:(2008年2月1日以後的標準)

(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0000元;(一)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600元;(二)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400元。 (三)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舊)賠償最高限額:1.2萬 (新)賠償最高限額:1.21萬

三、交強險賠償範圍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購買車輛的公民也是越來越多,為了確保在發生事故後減少雙方當事人的損失和傷害,所以交通法中也規定了,任何車輛上路前都要購買交強險,當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投保人也要在第一時間將傷者送至醫院,並要將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實就是的上報至保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