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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賠償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96W)

北京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賠償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賠償專案:

1、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20年計算。但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2、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難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標準;

3、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撫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是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4、家屬交通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費;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5、家屬住宿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費;超過三人,按三人計算。

6、家屬誤工費,原則不超過三人處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誤工損失;超過的按三人計算。

7、精神損害撫慰金。受訴法院所載地的經濟發展狀況不同,精神損害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8、搶救費。以實際發生的計算。

在死亡賠償專案中最為重要的是死亡賠償金,因為受害人戶口性質的不同可能導致賠償數額有所不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