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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後需要服刑嗎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8.85K)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後需要服刑嗎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賠償後需要服刑嗎?

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擔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 .死亡1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 .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注意,此處的30萬元以上的數額,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財產損失數額,而是指行為人無力賠償的數額。按此標準,財產直接損失數額不到30萬元,或者損失雖遠遠超過30萬元但賠償後不足30萬元的,都不構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下列情形之一的:(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一般來說,交通肇事罪如果需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的話,首先會根據事實相關情況來確定具體的最新和嚴重情況來看。一般來說,肇事者會被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將會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且還需要對相關的公共損失來進行一定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