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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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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如何賠償

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不管是否給對方實際造成了人身損害,此時多少都會耽誤其工作,因此在交通事故的賠償專案中就會涉及到誤工費的賠償,那到底這個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如何賠償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交通事故中的誤工費如何賠償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而擱誤工作致使受害人減少了收入,因此要求致害人支付該費用,那麼,交通事故的誤工費如何計算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誤工費按照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在司法實踐中,如果受害人工資收入高於3500元並且能提供工資納稅的憑證的,可以按照納稅的工資總額計算誤工費。如果工資低於3500或者是雖高於3500,但是沒有納稅的,一般可以爭取按照3500元一個月的標準進行賠償

二、交通事故退休人員可以要求誤工費嗎

我國《民法通則》第19條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這裡的公民應理解為包括離退休人員在內的自然人;誤工中的工應理解為社會勞動,包括在職人員的正常工作和退休人員退休後的有償勞動。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應視為耽誤一切勞動或工作而減少的收入,包括耽誤退休人員所從事的正常有償勞動而減少的收入。因此,退休人員受傷後造成退休費用之外的其他勞動收入減少,屬於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負賠償義務的責任者應比照行業人員的收入標準予以賠償。

在對受害人進行賠償的時候,多數都會涉及到這個相關。當然,此時往往會根據傷者的誤工時間和收入情況來具體確定誤工費的實際數額。因此,針對不同的受害人,此時誤工費賠償的數額也就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