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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怎麼賠

交通事故賠償 閱讀(2.82W)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怎麼賠

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事故的是後者就需要積極的主張交通事故方面的賠償。在法律規定的額交通事故賠償的專案和範圍裡就有住院伙食補助費這一項規定。至於,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的支付標準是什麼?本站小編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怎麼賠

1、住院伙食補助費,一般都是參照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標準來補助。其陪護人員不享受此項賠償。這個標準能夠與受害人當地的生活水準保持可比性,比較公平合理。在伙食補助費的實際認定上需要注意的是,首先是當地國家機關,這一點要注意是受害人當地;其次是一般工作人員,不能把此任意擴大;最後還應當注意是“可以參照”,並非必須參照,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充分發揮自由裁量權來確定伙食補助費,如果有比“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更合理的標準確定,如在某些時候由於特殊的自然災害導致伙食費用的高漲,此時再依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確定顯然有失公允,應當依據實際發生的合理費用確定。出差人員的伙食補助費

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費, 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補助標準為:一般地區15元,特殊地區20元(按在特殊地區的實際住宿天數計發伙食補助費,在途期間按一般地區標準計發伙食補助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計算期間。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3、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對於此規定的理解,要著重把握以下幾點:

1)、適用此款規定的前提條件。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是賠償義務人賠償此筆費用的前提條件。對於是否有必要到外地治療,賠償權利人應提供充分的證據加以證明。例如,當地醫療機構出具的建議到外地治療的書面檔案,或者當地確實沒有條件治療而需要到外地治療的證據等。法院對此要從嚴審查,同時,允許賠償義務人提出異議並提供相關證據。當地醫院完全能夠治療的,而受害人決定到外地治療,由此發生的住宿費等,賠償義務人不予承擔。

2)、關於不能住院的客觀原因。這是指:受害人能夠住院的,應當住院;受害人不能住院而在醫院外住宿,必須因為醫院已無病床等客觀的情況引起,而不是受害人或其親屬等自身的原因造成。

3)、關於“合理部分”。對於受害人到外地治療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合理部分。何為合理,應視具體個案而定。比如,要考慮不同地區之間的物價和消費水平。住宿費的賠償標準,原則上是按照公務員出差住宿標準,但是,由於實際的出差標準過低以及住宿標準過高的原因,賠償標準可以適當高於公務員出差標準。

4)、受害人在外地治療,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也應該予以賠償。

以上的全部內容就是關於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的相關規定。對於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補助費的支付,其實還是要看每一個地區具體的經濟發展水平來確定。關於交通事故其他方面的內容,你還需要了解的,可以諮詢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