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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對方不肯去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07W)

交通事故後對方不肯去處理怎麼辦?

交通事故相信很多車主都是遇到過,其中也常常發生糾紛,雙方的爭執並不能起到關鍵性的作用,要跟交警溝通說明案發當場的詳細情況,但對方不承擔責任,很多人都不知道怎麼解決,那麼交通事故後對方不肯去處理怎麼辦?交通事故方面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呢?本站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後對方不肯去處理怎麼辦

1、交通事故對方不來處理可以找負責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處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郵寄肇事方,然後到法院起訴,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3、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一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4、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5、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

二、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規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七條 除簡易程式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道路交通事故進行調查時,交通警察不得少於二人。

交通警察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員出示《人民警察證》,告知被調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向當事人傳送聯絡卡。聯絡卡載明交通警察姓名、辦公地址、聯絡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

第二十八條 交通警察調查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合法、及時、客觀、全面地收集證據。

第三十條 交通警察到達事故現場後,應當立即進行下列工作:

(一)按照事故現場安全防護有關標準和規範的要求劃定警戒區域,在安全距離位置放置發光或者反光錐筒和警告標誌,確定專人負責現場交通指揮和疏導。因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交通中斷或者現場處置、勘查需要採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還應當視情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提前組織分流,放置繞行提示標誌;

(二)組織搶救受傷人員;

(三)指揮救護、勘查等車輛停放在安全和便於搶救、勘查的位置,開啟警燈,夜間還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和示廓燈;

(四)查詢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和證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五)其他需要立即開展的工作。

第三十一條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的,應當經急救、醫療人員或者法醫確認,並由具備資質的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屍體應當存放在殯葬服務單位或者醫療機構等有停屍條件的場所。

第三十二條 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

(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係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

(二)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

(三)詢問當事人、證人並製作詢問筆錄;現場不具備製作詢問筆錄條件的,可以通過錄音、錄影記錄詢問過程;

(四)其他調查工作。

第三十三條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製現場圖,及時提取、採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製作現場勘查筆錄。

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並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

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蔘加現場勘驗、檢查。

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第三十四條 痕跡、物證等證據可能因時間、地點、氣象等原因導致改變、毀損、滅失的,交通警察應當及時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對涉嫌飲酒或者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麻醉藥品駕駛車輛的人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及時抽血或者提取尿樣等檢材,送交有檢驗鑑定資質的機構進行檢驗。車輛駕駛人員當場死亡的,應當及時抽血檢驗。不具備抽血條件的,應當由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出具證明。

第三十五條 交通警察應當核查當事人的身份證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等。對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傳喚。

對在現場發現的交通肇事嫌疑人,經出示《人民警察證》,可以口頭傳喚,並在詢問筆錄中註明嫌疑人到案經過、到案時間和離開時間。

第三十六條 勘查事故現場完畢後,交通警察應當清點並登記現場遺留物品,迅速組織清理現場,儘快恢復交通。現場遺留物品能夠當場發還的,應當當場發還並做記錄;當場無法確定所有人的,應當登記,並妥善保管,待所有人確定後,及時發還。

以上就是有關交通事故後對方不肯去處理怎麼辦的詳細介紹,交通事故中的責任糾紛是很難處理的,但是當大家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一定要保持冷靜,學會用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不要採取影響自己權益的行動,那樣會造成不必要的後果。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