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處理>

交通事故車損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69W)

交通事故車損鑑定程式是怎樣的?

交通事故中車輛損壞的,可以請求車輛貶值損失,車輛貶值損失是根據車輛損失程度確定的,交通事故車損鑑定程式是怎樣的?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內容,詳情請看下文。

網友諮詢:

交通事故車損鑑定程式是什麼?交通事故車損索賠應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律師解答:

一、交通事故車損鑑定程式

發生交通事故後,需要進行車輛損失鑑定的,一般應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1、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一保管,經檢驗、鑑定後,委託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鑑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鑑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原則上在事故發生後7日內作出鑑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批准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確認後的鑑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書》後5日內,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鑑定;並在10日內作出重新鑑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鑑定結論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後生效。

二、交通事故車損索賠應提供的材料

1、機動車輛保險索賠申請書;

2、保險單正本;

3、賠款收據;

4、行駛證、駕駛證影印件(計程車和特種車還要求準駕證或操作證影印件);

5、事故處理部門出具的:(不同的事故要求不同的證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調解書;簡易事故處理書;公安部門證明;消防部門證明;氣象部門證明;自行協議書;其他證明;

6、估損單;

7、修理清單;

8、車輛修理發票;

9、涉及車輛施救還需提供:拖車或吊車費用明細清單;拖車或吊車票據;

10、涉及財產損失還需提供:財產估損單;財產損失清單(裝置總體造價及損失程度證明或工程預算等);購置、修復受損財產的有關費用單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