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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觀原因可分為哪些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83W)

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觀原因可分為哪些

所謂交通事故就是車輛在路上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造成了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它不僅僅侷限於人為的,也可能是因為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事故。

交通事故按照原因可以分為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下面讓我們來了解一下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觀原因有哪些吧,主觀因素是指由於駕駛人自身的問題而導致的交通事故。

1、在行駛過程中,司機因為個人原因違反了交通規則行駛,導致了道路秩序混亂,發生事故的,常見的有酒後駕車、無駕駛證駕車、超車、逆向行駛、非機動車走了快車道等等。

2、司機駕車時因為自己的粗心或者其他原因,沒能對外界事物作出及時的、正確的判斷所引發的一系列事故。比如司機駕車時情緒暴躁、身體不適或者反應遲鈍等造成事故發生,還有一些則是因為司機過分相信自己的車技而釀成的交通事故。

3、 駕駛人因為技術生疏而對車子或者路況不熟悉導致駕車過程中操作錯誤,比如駕駛人在突然遇到有行人闖入而無法緊急停車而導致的事故。

從上述的幾點我們可以發現,一般主觀因素都不是單一的,可能是由多個原因造成的。

客觀原因則是指在駕駛過程中遇到的一些無法避免的情況,比如路況不好、環境不利等因素而導致的事故,主要包括:積雪、大風大霧、道路太窄、地質鬆散、車輛故障、輪胎爆了、突然熄火以及燈光失靈等等問題都屬於客觀因素。

但在日常生活中,因為客觀原因導致的交通事故不多,但正因為這樣在許多交通事故中交警都會忽略則方面的因素,導致誤判等問題。所以在交通事故認定中還是需要結合多方面因素認定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