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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氣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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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天氣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一、因天氣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責任如何認定

因天氣原因造成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還是按照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如果各方都無過錯,就是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無責任。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等等。違反這些規定導致交通事故發生,就要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1、當事人有違章行為。

即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有違犯道路交通法規的行為,也就是俗稱的違章行為。如不存在違章行為,就不屬於交通事故。

2、違章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交通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之間有因果關係的,要負相應交通事故責任。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係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

3、當事人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認定當事人應負交通事故責任的大小。

一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違章行為的一方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基本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二、交通違章行為在事故發生中所起作用的大小,主要是根據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來判定的,而路權原則是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大小的根本原則。其先後程式如下:

1、違反"各行其道"規定的;

2、違反"讓行"規定的;

3、違反交通規則其他規定的;

4、違反交通安全原則的。

綜上所述,所以即使是因為天氣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那麼還是要按照駕駛員在事故中所引起的作用,是否有過錯行為,而且交通法律法規中也對在惡劣天氣下行駛的行為有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正規操作的那麼也是算過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