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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撞行人責任劃分需要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3.02W)

一、機動車撞行人責任劃分需要多長時間?

機動車撞行人責任劃分需要多長時間

機動車撞行人責任劃分的時間不超過10天,一般是機動車一方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網際網路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依據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全部責任:

(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為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當事人棄車逃逸以及潛逃藏匿的,如有證據證明其他當事人也有過錯,可以適當減輕責任,但同時有證據證明逃逸當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項情形的,不予減輕。

國家法律制度肯定要把公民的生命權放在第1位,對對機動車駕駛員來講,不能因為行人有違章行為就直接漠視當事人的生命,所以機動車撞到行人以後,在責任劃分的問題上,對機動車一方是很不利的,除非行人惡意碰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