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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環車禍傷亡責任劃分需要多長時間

交通事故責任 閱讀(2.19W)

一、連環車禍傷亡責任劃分需要多長時間?

連環車禍傷亡責任劃分需要多長時間

連環車禍傷亡責任劃分一般是10天,《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在勘驗現場之日起10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查、鑑定的,應當在檢查、鑑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必須依法確認事故中各方當事人的法定義務;依法確認各方當事人法定義務的優先原則;確認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根據各方當事人的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過錯的嚴重程度確認不同的交通事故責任。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

1、在一起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個以上重傷的;

2、在事故中雙方都有責任,負同等責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財產損失的,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賠償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沒有能力賠償的。

4、在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事故導致一人以上重傷,並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沒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車子有問題,沒有及時修理並駕駛的;

(4)知道是沒牌子或者是報廢的車還駕駛的;

(5)駕駛的車有嚴重超載的情況;

(6)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不管是連環車禍還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對責任劃分的時間並沒有什麼特別同意的規定,只不過,即便連環車禍當中的各方人員對責任劃分問題沒有爭議,但已經造成了有人員傷亡,像這種交通事故是必須要報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