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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了交通事故怎麼找律師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2.48W)

發生了交通事故怎麼找律師

在當地法院附近有很多律師所,有些律師所是法院工作人員開辦的,而且在當地找方便溝通聯絡。

1、交通事故立案後,當事人接受詢問時可請委託的律師到場,交通事故立案前和當事人未委託的律師不可到場旁聽交警詢問;

2、當事人委託的律師到場旁聽交警詢問當事人前,必須持有接受詢問當事人書面委託文書和律師職業證,經交警核實後方可旁聽詢問當事人過程,接受詢問當事人可當場書面委託律師旁聽交警詢問過程;

3、接受當事人委託的律師旁聽交警詢問當事人時,不得妨礙交警詢問,遇委託的律師在旁聽詢問當事人時有暗示、提示、阻止行為,交警應及時制止,制止無效時,交警可請委託的律師離開詢問場所;

4、交警在詢問筆錄中應記錄當事人委託律師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證編號,詢問結束後律師應在詢問筆錄上簽字,拒絕簽字的,交警應在詢問筆錄中註明,整個詢問過程應全程錄音、錄影;

5、交警詢問當事人、證人時,必須將當事人、證人是否要求保密記錄在詢問筆錄中;

6、當事人委託的律師查閱、複製、摘錄交通事故相關證據材料時,需提交當事人委託文書、律師職業證、查閱證據申請,查閱證據申請應寫明查閱、複製、摘錄具體內容;

7、當事人及代理人或當事人委託的律師查閱、複製、摘錄交通事故相關證據材料以一次為限,因特殊原因需再次複製相關證據材料時,由當事人及代理人或當事人委託律師自費複製;

8、交警送達《交通事故認定書》時要向當事人告知,其接到《交通事故認定書》3日內,可向原辦案單位或所屬交警支隊遞交書面複核申請行使複核的權利,複核申請要有明確的申請人、申請人與當事人關係、請求目的、理由和申請時間;

9、當事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無行為能力或因交通事故喪失行為能力,須由繼承人、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提出複核申請;

10、辦案交警要在3日內書面通知交通事故其他當事人並向申請複核當事人下達受理複核申請通知書,決定不受理的,3日內通知複核申請人;

11、不予受理複核申請的條件為:未在規定時限內提出複核申請;依法需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任何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經法院受理;

12、30日內作出複核結論後5日內,辦案交警應 召集交通事故各方當事人宣佈複核結果並記錄,由各方當事人在記錄上簽字,拒絕簽字,交警應在記錄註明;

13、複核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複核中止,當事人對複核結論仍有異議要求再次複核的,交管部門不予受理。

當前,交通事故當事人一般在違法一方被警方採取拘傳措施之後,才想起聘請律師介入交通事故案件,從交通事故發生到當事人被拘留,可能會經歷較長一段時間。而在這段時間內,因沒有律師介入,當事人自己也不知道到底哪些證據對自己有利,應該通過什麼方式儲存,一旦證據滅失,將會受到無法彌補的損失。

如果能提前聘請律師介入,不僅能在尋求有利證據方面幫助當事人,更可以對警方的工作程式起到監督作用。“公安機關在事故發生後,經常會在當事人之間進行調解。但這樣的調解並沒有強制執行力,如果不滿還可進入法律程式。如果對警方的勘驗結果不服,還可以提起復議。很多人目前還不知道這樣的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