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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不成車子一直扣著嗎

交通事故處理 閱讀(1.63W)

不是,扣車與是否協商成功沒有必然聯絡。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協商不成車子一直扣著嗎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