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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的事故認定書需要多久下發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54W)
肇事逃逸的事故認定書需要多久下發

一、肇事逃逸的事故認定書需要多久下發?

肇事逃逸的事故認定書需要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下發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網際網路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由交通警察簽名或者蓋章,加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專用章。

三、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1、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肇事逃逸的賠償標準是多少?

1、車輛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要視個案的具體情況而定,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不同,賠償數額也有所不同。

2、交通事故致人身損害的主要賠償專案為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等主要專案。

3、當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認定書、病歷、醫療費發票和清單、個人收入證明、居住證明、家庭成員戶籍情況、交通費等證據,以便在訴訟中適用。

肇事逃逸嚴重違反法律規定,除了受害人之外,任何人都可以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舉報。但是,肇事逃逸的事故認定書需要多久下發的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如果交管部門還沒有查獲違法行為人,是沒有辦法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在此期間,受害人應該積極配合交管部門的調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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