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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事故認定書怎麼開

交通肇事 閱讀(2.04W)

先由交警到達現場後進行現場處置、現場調查。肇事者逃逸的,未查獲者,自查獲之日起規定期限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查獲的,由當事人書面申請,規定期限內由公安機關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肇事逃逸事故認定書怎麼開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網際網路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