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案例>

工作兩年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辦?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21W)
工作兩年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辦?

一、工作兩年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辦?

1、工作兩年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首先可以要求單位向自己支付11個月的雙倍薪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被辭退可能可以要求單位向自己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違規不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在解除或終止合同時,應按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雙倍支付賠償金。即便是勞動者真的不願意續簽,單位終止合同的同時,也還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二、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算獎金嗎?

1、單位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需要將獎金計算在內,這個是由於《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四條將獎金規定在員工的工資構成中,所以離職前12個月內發生的年終獎當然要納入。

年終獎因系年度工作的績效評定,對於中途解除勞動關係的員工來說,年終獎、季度獎應當分攤計算至相應的月份,如分攤計算後不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十二個月內的,不宜作為計發基數。

2、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一般的職員,最多工作一個月就會與單位簽署勞動合同,若是單位不簽署,從建立用工關係的第二個月起,單位就需要向職員支付雙倍薪資。由於勞動爭議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故此對於單位不支付,最好在法定的訴訟時效範圍內,就向當地的仲裁機構提出仲裁請求。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