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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解聘合同工資如何計算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1.19W)

一、單位解聘合同工資如何計算

單位解聘合同工資如何計算

如果員工被辭退後會按照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來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者要解除勞動關係時,也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關係時,也是需要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來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具體金額可以通過雙方協商決定。

法律依據是勞動部的《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有幾種法定情形?

(1)勞動者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

①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牴觸。

③勞動者嚴重失職,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者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無需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2)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

①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這裡所說的“患病”,是職業病以外的其他病症。

②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後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上述3種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並根據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的工齡給予經濟補償。

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勞動者也是不可以隨時進行離職的,那麼在辭職時也是需要提前三十天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到用人單位,如果是在試用期內勞動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因為勞動者沒有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就隨意的提出離職而造成的損失也是要有勞動者來承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