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車輛交通>交通事故案例>

病假多少工作可以辭退?

交通事故案例 閱讀(2W)

一、病假多少工作可以辭退?

病假多少工作可以辭退?

病假多少工作可以辭退,是需要根據勞動者的工作時間來進行計算的。勞動者在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即使在經濟性裁員和企業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用人單位也不得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原勞動部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中具體規定了不同的工作年限所對應的醫療期,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職工的病假假期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還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二、勞動經濟補償金規定內容是什麼?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單位辭退請病假的員工,準確的來說和請病假的時間長短是沒有關係的,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病假期最短的也有三個月,在單位工作20年以上的這部分老員工可以享受到的病假期限就有兩年之久。單位並無權隨意的辭退病假職工,但可以根據職工的病情考慮辭退,不過都要付出經濟賠償的代價。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存在病假這種情況的話,是需要嚴格的履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來完成請病假的手續,但同時還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因為涉及到醫療期限方面的問題超過了醫療期限之後,對應用單位來說的話是可以辭退勞動者的,所以需要了解醫療期的具體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