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第三年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公司第三年沒簽勞動合同的,應該支付雙倍工資賠償。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二、工作三年沒簽勞動合同哪些證據可以證明勞動關係?
2、工作證、工卡;
3、入職登記表、錄用通知書、報名表等;
4、住房公積金、社保繳納登記證明;
5、考勤記錄,如考勤表、紙皮打卡記錄等;
6、證人證言。
三、工作三年沒簽勞動合可以單方離職嗎?
工作三年沒簽勞動合可以單方離職,在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四、勞動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
工作三年都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話,公司應該支付賠償金,但是,這種情況還有可能已經超過了仲裁時效,如果員工在這三年內沒有任何維權行為,超過仲裁時效以後,用人單位可以針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抗辯。正常情況下超過一個月不籤合同的就應該要求公司補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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