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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兼職勞動合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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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是兼職勞動合同嗎?

一、非全日制用工是兼職勞動合同嗎

不是,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約定的以小時作為工作時間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

非全日制勞動關係具有以下兩個特點:

1、以小時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因而其計酬單位也是小時;

2、勞動者可以與兩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非全日制勞動關係作為勞動關係的一種,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辦理繳納社保等手續。

而兼職的雙方不是勞動關係,一般為勞動者在與一個用人單位建立正式勞動關係後,在正式工作之外為其它用人單位服務。因此兼職的用人單位不需為其繳納社保金等。

二、兼職與非全日制用工有什麼區別

兼職與非全日制用工容易混淆,實際上它們是不太一樣的,也有比較大的區別。

(一)、定義不同。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兼職,一般指沒有固定工作時間,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工作。

(二)、對比項不一樣,兼職的相對面是全職,非全日制用工相對的是全日制用工。

兼職:區別於全職,是指職工在本職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職務。兼職者除了可以領取本職工作的工資外,還可以按標準領取所兼任工作職務的其他工資,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種工作則叫專職。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為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況下,小時工資標準是用人單位按雙方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給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但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含用人單位為其交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支付工資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三)、適用人群也不同。

二者之間有交差,但也有相互區別的人群。如大學生兼職不在非全日制用工範圍內,大多數兼職不屬於勞動關係。

非全日制與兼職不同,一般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是與非全日制的條款來進行訂立,非全日制用工的時間不能超過四小時,在雙方約定時就需要在合同中註明清楚,只要簽訂了合同雙方就需要履行各自的義務按約定的條款來進行工作, 這樣才不會產生任何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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