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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逮不到人是否可以網上追逃

交通肇事 閱讀(3.05W)

一、肇事逃逸逮不到人是否可以網上追逃?

肇事逃逸逮不到人是否可以網上追逃

如果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犯罪事實並符合網上追逃的條件的話,就可以網上追逃犯罪嫌疑人,法律上規定的網上追逃的條件是:

1、是刑事犯罪

2、犯罪事實清楚

3、案犯在逃,符合這三個條件就能上網通緝

並不是說大家都可以從網路上就可以看到所有通緝犯的資料。一般只有部分A、B級通緝犯。

網上通緝令是公安內部使用,不對整個網際網路開放。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

1、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3、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後果大小。

4、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三、交通事故有哪些處理流程?

1、交通部門現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託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執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有一點大家必須要清楚的認識到,只要是司法機關確認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不可能逮不到犯罪嫌疑人,將犯罪嫌疑人捉拿歸案也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逮不到人的情況都是因為根本就不知道肇事逃逸者的身份,直到現在,仍有很多肇事逃逸的案件都沒有被破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