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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頂包逃逸會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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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頂包逃逸會怎麼處罰?

交通肇事頂包逃逸會怎麼處罰?

交通肇事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找人頂包的行為時有發生,有的是同車的人,有的是親朋好友,也有的可能是司機為領導頂包。動機各有不同,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使交通肇事者逃避法律的追究。這種行為嚴重地擾亂了司法機關的正常刑事訴訟活動,應該依法查處,準確打擊交通肇事人和“頂包人”。

交通肇事後找人頂包行為的本質是,行為人為了使自己不受法律追究並承擔交通肇事的法律責任,聯絡或預謀他人,將自己的交通肇事行為由他人頂包。一般情況下,行為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即離開現場或留在現場,但並不承認自己是肇事人。交通肇事行為人如果找人頂包後,“頂包人”到達現場而肇事人離開現場的,肇事人屬於交通肇事逃逸。

1、肇事司機構成犯罪

1)“頂包人”如果是一般主體(非第二種羅列的情形),則應定包庇罪;

2)“頂包人”如果是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冒名頂罪,則應定偽證罪。

要正確區分包庇罪與偽證罪的界限:

偽證罪與包庇罪都是故意犯罪,都有幫助犯罪的人掩蓋罪行,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

偽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行為。犯偽證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

刑法規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2、肇事司機不構成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尚未構成犯罪的,以《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妨害公務),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般來說,交通肇事逃逸的話,如果沒有構成犯罪,只需要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並且500元以下的罰款。如果造成頂包罪的話,首先頂包人將會受到相關處罰。而犯罪嫌疑人也會根據相關刑法的處理來對其進行一定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