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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罪特徵的內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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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多發生在陰雨、霧天和雪天,因為在這樣的氣候條件下,車輛、行人稀少,能見度低,難於發現,使逃逸者認為有機可乘。

交通肇事逃逸罪特徵的內容是什麼?

2、發生的時間多在夜間。

3、多發生在鄉間公路和偏僻公路,人車稀少,有利逃逸。

4、外地過境車輛駕駛員,易抱僥倖心理,肇事後逃逸。

5、無證酒後駕車者,在畏罪心理驅使下,易發生逃逸行為。

6、借車或公車辦私事者,為推脫責任,易發生逃逸行為。

7、從年齡分佈看,逃逸案中青年駕駛員居多,尤其集中在25--35歲之間,因為他們顧慮較多,僥倖心理特別重。

8、事故一般發現較晚,肇事車逃離現場、人證、物證缺失,致使現場勘查困難。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

第四十七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偵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期間,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詢問案件偵辦情況的,除依法不應當公開的內容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告知並做好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