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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負全責的規定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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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負全責的規定都有什麼?

交通肇事逃逸負全責的規定有什麼?

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負全責,其具體內容如下:

(一)事故因當事人逃逸,而無法認定當事人責任的,無論事故各方的實際責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雙方均無責任,即意外事故,逃逸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逃逸方有安全違法行為或駕駛有錯誤,他方沒有過錯,逃逸方負全責;

(四)事故一方當事人逃逸,事故的認定結果是事故當事人雙方均有責任,在確定過錯比例的基礎上適當減輕逃逸方的責任。

相關知識

通肇事逃逸是指行為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刑法》規定,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據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導致事故無法認定責任的,由逃逸者承擔全部責任。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本身是一種很嚴重的過錯,但並不是逃逸就一定負全部責任。若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交通違法行為,也有過錯,則要根據雙方的過錯對於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來確定交通事故責任。如果無法證明對方當事人有過錯,或雖有過錯但與交通事故無關,或者因逃逸導致現場被破壞,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逃逸方應負事故全部責任。

二、哪幾種情況負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一方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當事人各方有條件報案而均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使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同等責任。但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機動車一方應當負主要責任,非機動車、行人一方負次要責任。

由此可見,因為發生交通肇事逃逸後,警方很難認定事故責任承擔方,因此一旦無法認定事故責任方,逃逸的當事人就讓負全責,當然,這也是站在保護受害者的角度上,因為肇事逃逸後,受害者得不到及時救治,甚至致死的機率大大增加。因此交通肇事逃逸在無法認定故事責任時,逃逸方應付全責。